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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业铝型材淬火工艺要求及操作要点

艾普斯   丨  2017.01.19   丨  2137
(1)对有严重弯曲和扭拧的工业铝型材,淬火前应进行预矫直处理。变断面工业铝型材在淬火前必须进行严格的预矫正。
(2)在立式热空气循环淬火炉中淬火时,应使工业铝型材挤压前端朝上,对于厚度不大于3mm的工业铝型材和二次挤压的工业铝型材产品尾端朝上。变断面工业铝型材应大头朝上。
(3)工业铝型材淬火进炉前必须用铝线打捆,但不能捆的太紧。变断面工业铝型材大头部分不能互相贴紧,以免影响热空气流通,造成加热不均。



(4)相邻规格的工业铝型材可以和炉淬火,但保证时间按照大规格计算。
(5)装炉前的炉温应该接近热处理加热温度,不允许在炉温高于规定的温度下装炉。
(6)为了保证加热均匀,应控制淬火加热时的升温时间。淬火加热时的升温时间一般为30-35min。
(7)工业铝型材淬火前的水温一般为10-35℃。对于厚度等于或大于60mm的工业铝型材,以及形状复杂、壁厚差别大的工业铝型材、变断面铝型材、淬火水温可适当提高,一般为30-50℃。
(8)淬火冷却时,工业铝型材应以最快速度全部侵入水中,并应上下摆动3次以上。